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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燃气工程专业承包相关资质。
3.1 拟担任本招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
3.2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类似燃气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3.3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招选人专业分包商名录库的相关专业内。
3.4 本招选项目采用资格前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燃气工程主要项目责任范围:
**二中扩建校区项目工程总承包-燃气工程专业分包中标人所应承担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区划红线内至比选方与中选单位确认的燃气预留接口点的燃气管道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双方确认的设计图为依据);含旧校区燃气管道预埋段的路面清表、破除、开挖、回填及恢复工程。
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工费,务工人员保险费,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扬尘防治、环境保护费,采购加工费,组织协调费,机械费、材料费以及保证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五金、辅材、耗材、现场临时用电、用水的连接(从招选人指定处接用)等费用;成品保护费、检验检测试验费、技术服务(包括技术指导和监督等)费、维护施工场地整齐、材料采购、运输、装卸、验收、保管等费用;测量、放线、制作安装等费用;工程资料编制、整理、归档及结算书的编制送审等费用,管理费,保险费,验收费用、维保费用及虽未明确但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一切工作和费用、利润、风险金(含资金占用费)。
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1. 不高于目标成本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2. 有效报****一中标候选人。
3. 有确定中标人2家及以上的,以低报价为优先排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最低报价为分包合同签约价。
4.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招选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