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商用车产品认证试验技术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集团****公司商用车产品认证试验技术服务(采购编号:****)项目,于2026年1月12日下午14时30分(**时间),在****进行采购,****小组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
成交金额(含税):104.42元
公示期:自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6日
本公示发布媒介:**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异议受理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人:吴工、邵工
地址:**市**县****工厂厂前区2****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852
采购代理联系人:张律师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407室
联系电话:0551-****0155
注: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响应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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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