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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住建发〔2026〕2号
按照《****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川建审函〔2025〕1970号)要求,经核查,******公司等280家劳务、模板脚手架、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存在人员配备、试验仪器配备、生产情况等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已按照相关要求对上述企业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上进行“资质异常”标注。对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其实施重点监管,对其承揽的工程项目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提高检查频次,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置;企业在“资质异常”标注期间,不得申请除资质注销以外的各类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事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工程招投标、直接发包、****政府采购等活动中,应结合项目资质需求,审慎选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接相关工程业务。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责令上述企业在2026年4月10日前,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经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取消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上的“资质异常”标注。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28-****725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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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