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4349/2026-07957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13日 |
| 标 题:****关于下沉式可移动平顶隧道窑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 发文字号:钦审批投资〔2026〕1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3日 |
****信息化局:
《关于上报〈下沉式可移动平顶隧道窑技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节能审查的申请》(项目代码:****)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委托****评审,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项目符合节能降碳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制度和工作管理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概况:项目建设2条年产6000万块标砖的下沉式可移动平顶隧道窑,分两期建设,包括原料堆棚、粉碎车间、成型车间、隧道窑车间、储运棚、成品车间、办公宿舍楼、公用工程和环保设施等,建成后,年可生产页岩砖12000万块。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大成镇甘子根村。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三、主要能效指标:建成后,项目页岩砖单位产品能耗22.34公斤标准煤/吨,优于《烧结墙体材料和泡沫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1级能耗限额等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四、主要用能设备:项目主要用能设备包括隧道窑、破碎机、搅拌机、双极真空挤砖机、抽风机、除尘风机、空压机等,主要用能设备能效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家节能降碳各项要求,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节能降碳措施:项目拟采用下沉式可移动平顶隧道窑工艺、余热回收、脱硫水循环使用、PCL控制隧道窑风机开启度等节能降碳措施,采取的措施有效、合理、可行。项目能源管理体系完备。
六、能源消费及碳排放:项目消耗的能源品种为原煤、电力、柴油、蜂窝煤。达产后,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362.57吨标准煤(当量值)/6066.39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消耗原煤6012吨,年消耗电力418.69万千瓦时,年消耗柴油67.15吨,年消耗蜂窝煤6吨。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3671.54吨标准煤(当量值)/4120.94吨标准煤(等价值)。达产后,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21983.16吨,其中,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19736.47吨(生产过程碳排放、化石能源消费碳排放),间接排放量2246.69吨(外购电力、热力等隐含的碳排放);页岩砖单位产品碳排放92公斤二氧化碳/吨。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数据核算过程合理,方法科学,结论准确。
七、项目能源消费增量对**、**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和工业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为影响较小;对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和工业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影响程度为影响较小。
项目实施对**、**市完成“十五五”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为负面影响。
八、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九、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者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高于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以上,或碳排放总量高于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以上等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应及时向我局提交变更申请。
十、请你局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并确保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须按规定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信息化局备案。
****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