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内发改投字【2012】2993号)文件精神,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草原绿色生态路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呼伦镇境内
4、建设规模及内容:
草原绿色生态路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市**行政区划内。项目起点:五一嘎查-呼伦诺尔公路终点,项目终点:呼伦湖景区。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30+000,路线全长30.000Km。
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桥涵均采用1/25。
5、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估算项目总投资为75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6、建设周期:
项目计划于2026年8月开工建设,至2027年10月建成通车。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进行评估。
三、项目法律**策依据
《**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内发改投字[2012]2993号);
《**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21年4月25日****办公厅、****办公厅印发)。
四、项目建设的意义
本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可以更好地改善当地牧民的出行条件,加快地区道路建设,同时完善道路的路网规划,是实现**生态、经济与社会协同共赢的关键举措。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机关单位人员,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草原生态路建设的人士。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②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③本项目建设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六、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 位: ****
联 系 人:杜正龙
联系电话:136****2811
七、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稳定风险一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本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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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