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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4376304 | 建设单位法人:温喜顺 |
| 温喜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 |
| **市达茂旗达尔汗苏木黑沙图嘎查西孙东儿 |
| ****萤石选矿技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4-其他采矿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99-B1099-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采选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 **市达茂旗达尔汗苏木黑沙图嘎查西孙东儿 |
| 经度:110.****47947 纬度: 41.****3779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06 |
| 包环管字150223〔2023〕0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4376304001W |
| 2025-06-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 28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437630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2MA7L1WAM5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21MAD8XQDM1A | 竣工时间:2025-09-30 |
| 2025-10-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15 |
| 2025-12-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item_detail.html?id=510285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选矿5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选矿5万吨/年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粗破:矿石先由鄂式破碎机(型号为PEx150×1000)进行初步破碎,破碎至粒径小于5cm; 筛分、细破:破碎后由皮带送入振动筛(型号为SZZ1500×3000)进行筛分,小于1cm的物料直接经提升机送至球磨机进行球磨,1-5cm的物料由振动筛筛出送至细破(PEF400×600)进行二次破碎,使物料破碎至粒径小于1cm; 磨选:二次破碎后的物料返回振动筛进行第二次筛分,粒径小于1cm的物料由提升机、振动给料机均匀送入球磨机,由球磨机对矿石进行粉碎、研磨,由球磨机与分级机构成的闭路磨矿系统进行磨矿,球磨机与螺旋分级机组成磨矿分级闭路循环,螺旋分级机底流返回球磨机继续磨矿,螺旋分级机溢流进入搅拌桶进行搅拌; 加药搅拌:生产过程需要加入的药剂为水玻璃、油酸和碳酸钠,搅拌均匀后的矿浆一次进入浮选机进行洗选; 粗选、扫选、精选:合格产品进入浮选机,经过一次粗选、两次扫选和七次精选得到浮选精矿。浮选精矿再经浓缩过滤脱水后不经烘干成为最终精矿产品(产品含水率约为10%,粒径为-200目),袋装存放至产品仓库中; 过滤废水返回球磨机,尾矿采用管道排入尾矿库,尾矿库内的水经过沉淀后返回选厂回水池,回用于选矿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粗破:矿石先由鄂式破碎机(型号为PEx150×1000)进行初步破碎,破碎至粒径小于5cm; 筛分、细破:破碎后由皮带送入振动筛(型号为SZZ1500×3000)进行筛分,小于1cm的物料直接经提升机送至球磨机进行球磨,1-5cm的物料由振动筛筛出送至细破(PEF400×600)进行二次破碎,使物料破碎至粒径小于1cm; 磨选:二次破碎后的物料返回振动筛进行第二次筛分,粒径小于1cm的物料由提升机、振动给料机均匀送入球磨机,由球磨机对矿石进行粉碎、研磨,由球磨机与分级机构成的闭路磨矿系统进行磨矿,球磨机与螺旋分级机组成磨矿分级闭路循环,螺旋分级机底流返回球磨机继续磨矿,螺旋分级机溢流进入搅拌桶进行搅拌; 加药搅拌:生产过程需要加入的药剂为水玻璃、油酸和碳酸钠,搅拌均匀后的矿浆一次进入浮选机进行洗选; 粗选、扫选、精选:合格产品进入浮选机,经过一次粗选、两次扫选和七次精选得到浮选精矿。浮选精矿再经浓缩过滤脱水后不经烘干成为最终精矿产品(产品含水率约为10%,粒径为-200目),袋装存放至产品仓库中; 过滤废水返回球磨机,尾矿采用管道排入尾矿库,尾矿库内的水经过沉淀后返回选厂回水池,回用于选矿工艺。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营运期破碎、筛分设备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破碎机、筛分机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排入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在矿石卸载过程中进行洒水,定期在矿堆表面洒水,原矿堆场周边设置三面封闭的防风网。尾矿于滩通过洒水抑尘及密目网苦盖等措施抑尘,确保以上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2.营运期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原料堆场洒水、尾矿库干滩洒水、破碎车问洒水全部蒸发不外排。 3.营运期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下,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 4.营运期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尾矿砂存于尾矿库;原料废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破碎、筛分设备均在封闭厂房内,破碎机、筛分机上方均已安装集气罩,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排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矿石装卸过程进行洒水抑尘,定期在狂对表面进行洒水,原矿堆场周边设置三面封闭的防风抑尘网。尾矿干滩通过喷淋洒水抑尘、密目网苫盖、碎石压盖等措施进行抑尘,由检测结果可知。项目有组织污染源及无组织厂界污染源均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2、实际运行过程中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原料堆场洒水、尾矿库干滩洒水、破碎车问洒水全部蒸发不外排。 3、营运期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尾矿砂存于尾矿库;原料废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较少,集中收集,按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定期拉运至指定地点。 4、营运期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下,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设计危废暂存间20m2,底部及裙角做防渗,采用抗渗砼(抗渗等级不低于P6)+铺设2mm厚HDPE土工膜进行防渗,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10 cm/s;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过程中危废暂存间50m2,利用原有干排的尾矿压滤间进行建设,底部及裙角做防渗,采用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地坪漆+铺设HDPE膜进行防渗,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10 cm/s;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进行处置。 |
| 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进行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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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原料堆场三面防风抑尘网,尾矿库干滩洒水抑尘+密目网苫盖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原料堆场三面防风抑尘网,尾矿库干滩洒水抑尘、密目网苫盖、碎石压盖降尘 | 根据无组织厂界废气监测结果可知,颗粒物最大浓度为496μg/m3,氟化物最大浓度为1.9μg/m3,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限值要求。 | |
| 2 | 破碎筛分工序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破碎筛分工序已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 根据有组织监测结果可知,颗粒物最大浓度为4.8mg/m3,排放速率最大为0.14kg/h;氟化物最大浓度为0.64mg/m3,排放速率最大为0.0017kg/h,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限值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 | 本项目厂界各监测点的噪声现状测量值昼间在51~58dB(A)之间,厂界夜间在43~47dB(A)之间;厂界昼夜噪声现状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1 | 营运期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尾矿砂存于尾矿库;原料废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处置。 | 营运期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尾矿砂存于尾矿库;原料废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较少,集中收集,按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定期拉运至指定地点。 |
| 1 |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小范围,避免破坏现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 ②施工机械及车辆严禁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和运输路线外行驶、活动。 ③建设方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土地进行恢复。 ④妥善处理建设期的各类污染物、生活垃圾等,进行统一集中处理。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 ⑤本项目施工期间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尾矿库库区空地,施工结束后用于各项临时占地恢复。 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①严格规定工作人员进入项目区的路径及施工设备的放置。 ②按照规定谨慎作业,不破坏地表植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抛散,不得在保护区范围内堆放。 ③控制活动范围在尾矿库占地范围内,不随意碾压和破坏周边地表植物和土壤; ④运营过程中采取多管放矿,采用洒水+密目网苫盖等措施对干滩进行抑尘;原料堆场采取洒水抑尘+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进行抑尘。 服务期满生态保护措施: ①关闭或封场前,必须编制关闭或封场计划,报请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②关闭或封场后,仍需继续维护管理,直到稳定为止。以防止下沉、防止一般工业工业固体废物堆体失稳而造成滑坡等事故。 ③关闭或封场后,应设置标志物,注明关闭或封场时间,以及使用该土地时应注意的事项。 |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利用现有占地。 ②施工机械及车辆未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和运输路线外行驶、活动。 ③建设方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土地进行恢复。 ④妥善处理建设期的各类污染物、生活垃圾等,进行统一集中处理。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 ⑤本项目施工期间不涉及剥离表土,使用现有占地。 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①严格规定工作人员进入项目区的路径及施工设备的放置。 ②按照规定谨慎作业,未破坏地表植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未随意抛散,未在保护区范围内堆放。 ③控制活动范围在尾矿库占地范围内,未随意碾压和破坏周边地表植物和土壤; ④运营过程中采取多管放矿,采用喷淋洒水抑尘,密目网苫盖降尘、碎石压盖降尘等措施对干滩进行抑尘;原料堆场采取洒水抑尘+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进行抑尘。 项目正在运营中,待服务期满按照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
| 1 | 项目本身没有重大危险源,但仍存在泄漏等环境风险事故,报告书提出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通过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及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规程并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可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制定并落实详细的应急预案,可以将出现事故时的环境风险降到最低,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 | 按照要求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及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规程并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按照要求制定并落实详细的应急预案,且已完成备案。 |
| 依托现有主厂房、破碎车间、办公区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主厂房、破碎车间、办公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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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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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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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矿山服务期满后按照《报告书》要求及时覆土封库,封场并进行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小范围,避免破坏现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 ②施工机械及车辆严禁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和运输路线外行驶、活动。 ③建设方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土地进行恢复。 ④妥善处理建设期的各类污染物、生活垃圾等,进行统一集中处理。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 ⑤本项目施工期间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尾矿库库区空地,施工结束后用于各项临时占地恢复。 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①严格规定工作人员进入项目区的路径及施工设备的放置。 ②按照规定谨慎作业,不破坏地表植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抛散,不得在保护区范围内堆放。 ③控制活动范围在尾矿库占地范围内,不随意碾压和破坏周边地表植物和土壤; ④运营过程中采取多管放矿,采用洒水+密目网苫盖等措施对干滩进行抑尘;原料堆场采取洒水抑尘+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进行抑尘。 服务期满生态保护措施: ①关闭或封场前,必须编制关闭或封场计划,报请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②关闭或封场后,仍需继续维护管理,直到稳定为止。以防止下沉、防止一般工业工业固体废物堆体失稳而造成滑坡等事故。 ③关闭或封场后,应设置标志物,注明关闭或封场时间,以及使用该土地时应注意的事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利用现有占地。 ②施工机械及车辆未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和运输路线外行驶、活动。 ③建设方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土地进行恢复。 ④妥善处理建设期的各类污染物、生活垃圾等,进行统一集中处理。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 ⑤本项目施工期间不涉及剥离表土,使用现有占地。 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①严格规定工作人员进入项目区的路径及施工设备的放置。 ②按照规定谨慎作业,未破坏地表植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未随意抛散,未在保护区范围内堆放。 ③控制活动范围在尾矿库占地范围内,未随意碾压和破坏周边地表植物和土壤; ④运营过程中采取多管放矿,采用喷淋洒水抑尘,密目网苫盖降尘、碎石压盖降尘等措施对干滩进行抑尘;原料堆场采取洒水抑尘+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进行抑尘。 项目正在运营中,待服务期满按照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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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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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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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