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人”)对“****2026—2027年度车辆设备定点维修项目”进行招标,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车辆设备定点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人:****
4.项目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市****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合同按实际工作约定合同开始时间,****公司一致,预计合同期少于两年)。
5.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50万元/年,两年合计100万元,以上预算均为含税价。
6.交易方式:本项目由****(以下简称:****)牵头招标。招标成功后,由****及其下属企业与中标人分别签订合同,相应的服务和结算则由****及其下属企业按合同约定条款与中标单位分别执行、结算。
7.项目基本要求:
(1)本次招标为****车辆设备定点维修项目,招标人将通过自主招标方式确定****车辆设备定点维修服务的中标人,****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的生产车辆和公务车辆提供车辆维修、维护服务。
(2)服务项目
①车辆的日常维护服务,含更换轮胎、车辆底盘和动力系统保养清洁、空调系统清洁消毒、贴防爆膜等。
②车辆一、二级维护,包括大、中、小修及专项维修,总成修理,车体及配件修复喷漆,24小时急修等与车辆维修有关的项目。
③对故障车辆提供24小时上门维修服务,若现场无法维修,乙方将承诺从维修服务点起50公里范围内,****维修厂进行维修服务。
④代办招标人车辆出险理赔等。
★本项目选择一家**市范围内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人提供机动车维修服务。投标人需具备相关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项目服务期间****及下属企业在**、**、****的车辆(不含社会租赁车辆)均统一选定的中标服务商定点维修,****及下属企业在**、**、****以外的车辆(不含社会租赁车辆)可根据需要到选定的服务商维修。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具体始止时间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时确认)。对于未纳入本次采购范围、且注册地位于**、**、****以外的下属企业车辆,若属地无维修条件,确需赴****开展维修作业的,可由用车单位另行与本次招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专项维修协议,相关费用按成交供应商投标承诺的统一下浮率进行结算。
(3)基本要求:
本次招标涉及的****及下属企业现有车辆及设备统计如下表(共93台):
| 单位 |
车辆类型 |
数量 |
每年维修支出 |
备注 |
| 集团本部 |
生产车辆 |
3 |
6000.00 |
不含**、**、****外车辆车辆以及社会租赁车辆,以最终维修时的实际情况确定维修费用。 |
| 公务车辆 |
2 |
16000.00 |
||
| 发展公司 |
生产车辆(含机械设备8台、发电机5台、移动液压站2台) |
63 |
220000.00 |
|
| 公务车辆 |
13 |
90000.00 |
||
| 贺电公司 |
生产车辆 |
5 |
60000.00 |
|
| 公务车辆 |
2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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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投公司 |
生产车辆 |
—— |
—— |
|
| 公务车辆 |
5 |
20000.00 |
||
| 全集团 |
生产车辆 |
71 |
286000.00 |
|
| 公务车辆 |
22 |
156000.00 |
||
| 总计 |
93 |
442000.00 |
||
备注:①招标人不保证和不承诺在服务期限内公务(生产)车的保有数量,投标人应对现时公务车改革的政策和发展方向有一定的了解,对公车数量的不断减少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承受能力。
②投标人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只对单个部分服务内容进行报价。
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三、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为保障中标人严格履行中标合同约定义务,中标人应于中标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银行划账,或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不得短于合同有效期。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该分支机构须取得具备****公司的授权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3.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及其下属各级企业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并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最****委员会提供的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需登录“****-阳光采购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59.****.2.66:3080/进行注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18日下午5:30(**时间)标书代写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月27日上午9:30(**时间);标书代写
(三)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1.网上提交:投标人需登录“****-阳光采购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59.****.2.66:3080/进行网上提交已签字和加盖公章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提交(只需中标人提交):投标阶段投标人无需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招标人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以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式至以下地址及收件人:**市西**路12号****管理部****中心),陆先生,0758-****623。
若中标人在阳光采购平台上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阳光采购平台上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以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若本项目因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上传)投标文件,导致投标人不足而招标失败的,此潜在投标人将不能作为招标人邀请类采购或者单一来源采购的邀请对象。)
(四)开标地点:**市西**路12号肇水大楼七楼B会议室。
八、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阳光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及“****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九、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西**路12号
技术联系人及电话:梁先生,075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