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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开区项目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中心城市土地储备供应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拟收储(无偿收回)经开区划****开发区建设局、****开发区综合保障局、**市土地****公司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计17259.63平方米,其中:下载
如对以上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有权、他项权利及收储事宜等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自动放弃,我中心将依法开展土地收储工作。
联系地址:**经开区康居瑞园5幢
联系电话:0874-****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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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