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陈锡兰故居现状整修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绥**陈锡兰故居现状整修工程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委托代理编号:HNXZ-2026-SY-XMZB-0009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t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1月12日起至2026年1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时间)到****(绥**长铺镇**路36号)获取磋商文件。”
现更正为:
1、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1月12日起至2026年1月 1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时间)到****(绥**长铺镇**路36号)获取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四、供应商资质要求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文物局认定的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省级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培训证书,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供应商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现更正为:
四、 供应商资质要求 3.3.拟任项****文物局指定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 证书 或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供应商正式职工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更正内容:
原公告:“八、询问及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现更正为:
八、询问及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更正日期:2026年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它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 绥****体育局
(2)地 址: 绥**长铺镇
(3)联系人:于雷
(4)电话:183****8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
(2)地 址: **市**区**路88号大鸿杰座
绥**地址:绥**长铺镇**路36号
(3)联系人: 苏明栋周红梅刘秋桃
(4)邮 编: 422600
(5)电 话: 151****3162
(6)电子邮箱: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