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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中心《关于提请批复**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请示》(同园字〔2025〕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与**市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以及建设公园城市的发展目标相契合,对**市城市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具有指导意义,对于促进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要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市域、中心**两个层级的绿地系统布局规划方案,以及城市绿道、道路绿化、树种、古树名木、防灾避险绿地和近期建设等规划内容。
三、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建设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规划》难以实施或确需调整的,****机关批准。
四、****中心要依据本规划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有序引导规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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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