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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省****正中路67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浏****社区长**置区D1栋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如上所示。 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 乙方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 乙方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2 乙方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持证上岗。 2.3 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合格证、质量保修卡及采购人要求 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3.质量要求 3.1 乙方提供的产品和设备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和设备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 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3.2 整体项目质保期为四年。 3.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设备维修维护和零件更换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4 乙方必须提供保证满足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产品,确保院方购买的设备距生产日期不超过 1 年(以设备验收时间为准),否则不予验收。且必须 为最新机型。负责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列出培训计划,开箱验收时提供使用和维修中文手册,上述服务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3.5 ****医院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售后服务 4.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 技术支持 1)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 故障响应 1)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 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 1 小时,协助甲方排除故障。一般故障要求能在 2 小时内排除,较大故障要求能在 12 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要求在 24 小时内排除; 3)备件服务:保修期内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 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4.4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甲方满意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 4.5 在产品和设备安装调试阶段,乙方应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处理现场发生的有关质量技术问题,免费派人安装调试。 4.6 培训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及计划。 4.7 免费现场培训: 1)、培训内容:产品的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及维修方法,使受培训人员能正确进行操作和常见故障排除处理,以及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技术内容。 2)、培训地点:产品****中心或采购用户单位所在地。 5.其他要求 5.1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接口费、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系统升级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费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2 到货后,甲方组织有关科室,**乙方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货物数量、品牌、配件等与本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更换或补齐货物,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此签单仅作为乙方交货的凭证,不作为乙方货物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安装后 因产品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详见采购实施计划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设备安装调试完 成验收合格后30日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84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验收合格半年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42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验收合格一年后 收款账户: ****公司****支行(****:811********00273896)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并经甲方同意实施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 安装调试完成。 交货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要求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响应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内容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关于转发(浏财函[2024]5 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由甲方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按照浏财函【2024】5 ****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4)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乙方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6.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6.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依据上文履约验收标准内容执行。。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其他违约责任 3.1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3.1.1 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缺陷,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 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设备来更换,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1.2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 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3.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3.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2.2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违约金,合同解除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 30%计算。 3.2.3 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10.1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承担未履行部分5%的违约金。 10.2在质保期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由于甲方操作人员失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0.3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维修服务,甲方可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合同的变更 2.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2.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3.合同中止与终止 3.1 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3.2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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