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基地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 **市****委员会以 津发改审〔2021〕227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社会保障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双福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及安装直流变频多联室外机18台、风冷直膨式机组内、外机各1台、风管式室内机86台、高静压风管式室内机6台、新风机-高静压风管式室内机6台(最终以实际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201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多联机空调机组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现场搬运)、安装就位(管道敷设、电线铺装等)、调试、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保障等相关服务;空调控制系统实现对空调系统中的空调主机、新风机组等设备进行优化控制,集中监视、管理,具体采购内容及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技术条件书及采购设备清单为准。
2.5 交货地点: **双福
2.6 交货期:60日历天。(该工期为生产供货、完**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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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双福新区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1****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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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梦里水乡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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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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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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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3112 | 联系电话: | 150****5041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话: | 023-****04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