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智慧数字化加工车间项目规划方案予以公示。****智慧数字化加工车间项目位于**市三宝乡。
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凡与以上公示内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本局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监督电话:0421-****782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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