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华舜贸易有限公司关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基地西区项目结算复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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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地**项目结算复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5:41:53

受****的委托,****就****关于****基地**项目结算复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关于****基地**项目结算复审的潜在供应商可在“****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23日9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关于****基地**项目结算复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扬开管发〔2021〕6号文件标准*6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从接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提交审核初步结果报告,60天内提交审定成果报告。若出现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如拒绝提供材料、拖延确认审核意见等)、资料不完整需补充、项目情况复杂需额外核查等情况,审核时间及时通知采购人后可相应顺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磋商的相关信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份的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具有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注册证书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0日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

方式: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1月23日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二楼开标室(**市**区汶**路65号二楼)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月23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二楼开标室(**市**区汶**路65号二楼)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正本盖章扫描件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于2026年1月20日18点00分前回复(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151****3987,邮件标题为单位全称+项目简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7.5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扬子**路9号**综合保税区内一期一号标准厂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汶**路65号二楼

联 系 人:杨小新 联系电话:186****8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心怡

电 话:151****3987

2026年1月13日

磋商文件-****关于****基地**项目结算复审(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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