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昌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废电池回收储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河南-洛阳-宜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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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电池回收储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告

宜环审〔2025〕44号

关于****废电池回收储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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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27MAEFUHLE4Y)委托****编制的《****废电池回收储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项目《报告表》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结合我县环境功能区特点,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市****开发区洛宜快速通道南侧丰产**侧4号厂房,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在租赁厂房内**800m2贮存间(其中完好电池储存区400m2,破损电池贮存间50m2)、办公区,项目依托厂区现有供水、供电、排水治理设施。该项目收集的危险废物为HW31废铅蓄电池(900-052-31),厂区最大暂存危险废物184吨,年周转总量为6000吨,收集的废铅蓄电池采用专用车辆运输至厂区内直接卸入相应的危废暂存区域,厂区内不进行拆解处置等工作,废铅蓄电池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三、该项目在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损电池贮存间整体封闭,设置负压抽气装置,废气收集后引入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落实雨污分流排水体系,生产废水不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处理厂深度处理,厂区总排口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风机和车辆噪声,通过采取建筑隔声、进出车辆禁鸣、限速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碱液喷淋塔产生的底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废电解液、废抹布和废手套、废包装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占地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要求,并于项目建成投运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如果今后国家、省、市及我县颁布新的政策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照新颁布的政策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企业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环境局****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5年11月24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县文明东路6****环境局**分局

邮 编:471600

联系电话:0379-****2934

传 真:0379-****293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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