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审批科。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4日。
联系电话:0379-****2934
通讯地址:**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昌博再生****公司废电池回收储存项目
2、建设地点:**市******开发区洛宜快速通道南侧丰产**侧4号厂房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市******开发区洛宜快速通道南侧丰产**侧4号厂房。在租赁厂房内**800m2贮存间(其中完好电池储存区400m2,破损电池贮存间50m2),办公区,依托厂区现有供水、供电、排水、噪声治理设施。建设年周转总量为6000吨的废电池回收储存项目。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损电池贮存间整体封闭,设置负压抽气装置,废气收集后引入液喷淋吸收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落实雨污分流排水体系,生产废水不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厂区总排口废水排放应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风机和车辆噪声,通过采取建筑隔声、进出车辆禁鸣、限速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4)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碱喷淋塔产生的底渣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废电解液、废抹布和废手套、废包装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占地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