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进一步规范我州地名管理工作,发挥地名专家在地名管理决策中的专业优势作用,提升地名命名、更名及文化保护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地名管理办法》及省、州相关工作要求,州民政局拟组建**州地名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额和范围
此次建立的地名专家库名额为20名,在从事语言文字、文学民俗、文史地理、地名管理、城乡规划、藏羌民族文化研究、红色历史研究、生态保护、旅游管理等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中的有关人员中征集。
二、专家自荐(推进)条件(征求意见稿)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热心公益事业,能够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具备深厚专业素养。了解**州历史演变、藏羌民族文化、红色革命历史、地理特征、城市建设和地名文化等状况;熟悉《地名管理条例》《**省地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在地名管理、城乡规划、社会治理、人文历史、藏羌民俗研究、红色历史研究、语言文字、生态保护、旅游管理等领域有深入研究或丰富实践经验。
(三)身体与时间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所委托的工作;特殊领域具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无违法违纪纪录、无严重失信行为等。
三、受聘专家承担的主要职责
(一)**州区域内的重大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的可行性论证,提出咨询建议与论证意见;
(二)**州区域内的地名规划、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地名图录典志等各类地名文化相关内容的可行性论证,提出咨询建议与论证意见;
(三)**州地名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可行性论证,提出咨询建议与论证意见;
(四)对其他应当组织论证研究的有关地名,提出咨询建议与论证意见;
(五)参与**州区域内地名基础研究、地名文化挖掘与保护、地名文化宣传推广等活动。
四、受聘专家的任期
(一)地名专家库专家原则上每5年更新一次;
(二)地名专家库专家名单审定后,****民政局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为5年;
(三)聘期届满后,无特殊情况,原地名专家库专家可以续聘。因专家个人原因,可以提前予以解聘。
五、报名方式
本次州级地名专家库采取个人自荐报名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一)相关申请人或推荐单位需填写《**州地名专家申请表》,所在工作单位或行业组织审核(退休专家由原工作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行业组织印章;
(二)申请人或推荐单位将《**州地名专家申请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最高学历证明、研究成果、职称证书、获奖情况等佐证材料,或者将资料原件直接交****区划地名科审核。(联系电话:0837-****503,联系人:张明灵,指定邮箱****@qq.com)
六、时间安排
(一)意见征集期: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二)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17:30前(逾期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七、其他事项
(一)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建议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地名专家库意见征集+姓名/单位名称”;2.书面提交:地址为****市**镇美谷街133号****区划地名科(6楼613室),联系电话:0837-****503,联系人:张老师;3.意见建议应注明提出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单位提出意见需加盖公章。
****民政局将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完善地名专家库组建方案,后续将通过官网公示专家库成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模式,由州民政局负责选聘、调整;专家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被邀请参加论证工作时参照有关规定给予专家服务费用。
附件:**州地名专家申请表**州地名专家申请表
****
2026年1月13日
附件
**州地名专家申请表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 民 族 |
籍 贯 |
政治面貌 |
|||||
| 文化程度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 报名方式 |
个人直报( ) 单位推荐( ) |
||||||
| 工作单位 |
|||||||
| 职务职称 |
参加工作时间 |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 特长或研究方向 |
|||||||
| 著作成果 |
|||||||
| 个人简历 |
|||||||
| 所在单位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