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政府****办事处:
根据2025年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本机关对你单位的闻堰街道******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开展了检查,现作出如下监督意见:
该项目采购文件评分办法设置“需提供该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投标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为评审因素,间接限定了投标供应商的经营年限,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根据《****政府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等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并于本监督意见书送达后****机关作出书面说明。标书代写
****
2026年1月7日
附件信息:
监督意见书2026年 4号 .pdf (95.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