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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拟对需求的县区影院映前广告投放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该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进行网上公示,如有其他供应商对此持有异议,请携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与采购人联系,在公示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县区影院(万达)映前广告投放项目;
3.项目编号:****;
4.拟采购的项目服务说明:****医院知名度,扩大医院在**县区的影响力,****医院的医疗特色、专业服务和独特优势,营造广泛的良好社会氛围。采购人特选择3****医院品牌及形象宣传,时间:2025年春节档期(14天)。
5.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4.8万元。
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独家拥有****、**、**万达影城映前广告的独家招商权。全权经营其所拥有的****、**、**万达影城映前广告投放**。因此,****在本项目采购人需求的县区影院服务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次拟采购的县区影院(万达)映前广告投放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即“****”处采购,为此拟定本项目按非招标采购方式中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并在通过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后,推进该项目服务需求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57****广场北楼1704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01月20日止;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则进入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跃**路36号;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13-****8889。
六、附件
1.项目需求和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