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分局。公示期为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4日。
电话:0379-****0811 传真:0379-****0811 通讯地址:**市伊滨区科技大厦A座8017室(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高强高导铜基材料中试及产业化项目 | **市****开发区孝文大道18号国宏****社区5号厂房 | **** | ******公司 | 本项目租赁国宏****社区5号厂房一层东侧用于建设高强高导铜基材料中试及产业化项目,预计建成后可试验生产高强高导铜基复合材料20吨/年。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5.52万元。 |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铜块抛光喷淋水定期捞渣后及时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2)烧结设备间接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3)旋锻、挤压成型工序铜材喷淋冷却水损耗后适当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4)生活污水经国宏****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在型材挤压机挤出端口、丝材冷拔机上方单独设置集气罩,金属激光切割机自带吸尘装置,铜材挤压、拉拔粉尘与激光切割粉尘集气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噪声达标排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