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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CR0002/2026-55210
发文机关: **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字〔2026〕8号
成文日期: 2026-01-12
****公司拟用地土方平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公司拟用地土方平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公司拟用地土方平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崇高新区管函〔2026〕2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公司拟用地土方平整工程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司拟用地土方平整工程
二、拟建地点:**高新区新地路西侧(**新地路,西至公租房,****幼儿园,北至荒地)
三、建设性质:**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项目用地面积32.87亩,填方14047.28m3,挖方10659.72m3,土方转运3388m3(运距约1.5公里),清表32.87亩。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28.9276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2026年1月-2026年2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