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方水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水镇产业环线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市方水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批准建设,初****交通运输局、****运输局****机关名称)以《关于**市方西路方水至八一段幸福美丽乡村路两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的批复》(绵交批复〔2025〕40号)、《关于**市安梓路**界至九岭场镇段幸福美丽乡村路(方水段)两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的批复》(江交建〔2025〕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国内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类别)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市方水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1)**市方西路方水至八一段幸福美丽乡村路:路线起于G247塔九路方水场镇路口,止于安梓路八一场镇路口,路线全长11.306公里,四级公路(Ⅰ类),沥青混凝土路面。(2)**市安梓路**界至九岭场镇段幸福美丽乡村路(方水段):路线起于**界**寺,止于彭家碾,路线全长8.612公里,四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设计40日历天、施工3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后续服务工作)、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6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验收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1 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设计单位提供)。标书代写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标书代写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资格□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资格,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起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有)、参考资料(如有)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3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
(1)开标时间: 2026 年 3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2)开标地点:绵****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其他发布公****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
7.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政府网站http://www.****.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拟委派的主要人员资历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政府网站http://www.****.cn/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7.2 异议、投诉处理
7.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提出异议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进行。
(2)投标人若对开标有异议,应在开标期间当场提出。
(3)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可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进行,也可采用符合本须知前附表第8.5.2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7.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24〕7号)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7.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运输局
地 址:**市**市涪江路中段416号交通大厦
电 话:0816-****319
传 真: /
邮政编码:62170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三合镇**东路三合国土所1栋1层1号
邮政编码:621700
联 系 人:陶女士
电 话:0816-****01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基地K 区15 栋
邮政编码:610000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028-****5960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