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101
通讯地址:**市**东街324号
邮编:04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省**市**县郭家庄镇陈家庄村现有厂区内 | **县****公司 | ******公司 | 建设内容:将现有原料 17000t/a 铝矾土调整为大修渣和炭渣,处置规模不变,大修渣处置规模为 15000t/a,炭渣处置规模为 2000t/a。本次技术改造项目新增破碎机、球磨机、选粉机等设备对原料进行预处理,利用现有回转窑对铝灰渣进行煅烧。产品为年产 3 万吨钢渣促进剂。 项目总投资金额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工业铝灰、大修渣、煤粉、煅烧预处理工艺的喂料、出料、破碎、球磨、储存、包装等环节均设置集气管,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相应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回转窑上料转运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回转窑煅烧高温烟气经“SNCR+多管降温+SCR装置脱硝+沉降室+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回转窑大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 排放须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 号)排放标准限值,特征污染物氟及其化合物、汞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其他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标准。氨逃逸指标须满足《**省打赢蓝天保卫战 2020 年决战计划》要求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废水经混凝沉淀后回用于脱硫用水,全厂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取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消声等治理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收集池沉泥回用于生产;****公司回收处理;废除尘布袋、废吨包袋、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