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国道522线芮城至风陵渡段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审批
山西-运城-芮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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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理局 关于对国道522线**至风陵渡段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2026-01-13 15: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道522线**至风陵渡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101

通讯地址:**市**东街324号

邮编:044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道522线**至风陵渡段改扩建工程

**县境内

****

中路黄河****集团有限公司

拟建公路为升级改造工程,部分路段利用现有路,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梁工程等。

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县古魏镇刘原村北侧,接现状国道 522 垣潼线(一级公路)。沿国道 522 旧路向西经学张乡、杜家村、大王镇、观后村、杜庄村、南里庄村,在**镇料场村偏离旧路沿西南方向经南云村东南、东任村南,于张家桥村西接回旧路,后于汉渡村西北偏离旧路向南经过窑头村至终点。终点位于风陵渡镇高家村东,接现状省道 348。拟建公路全长 30.706km,加宽利用旧路 10.02km,共设大桥 2264m/9 座;设涵洞 41 道(** 34 道,加宽 7 道);管线交叉(保护涵)26 道,通道 14 道,** 4 座;平面交叉 28 处。养护工区 1 处。

项目总投资金额总投资为 1121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7.56 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照避让、减缓、修复、补偿、管理、监测的顺序,依次制定生态保护措施,并优先采取避让方案。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产生活区设旱厕1座,设置防渗三格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后交由附近村民肥田。河床范围内不得随意堆放钻渣,钻渣晾干后运至附近临时堆土场存放,回用于路基工程。养护工区建设 2m3/d MBBR 污水处理设施 1 套+1 处隔油池+1 处调节池+1 处蓄水池,废水处理后用于站区周边绿化及洒扫,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沉淀池要按照一般防渗区的要求做好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7cm/s,确保施工过程中不污染地下水环境。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区设置临时铁皮挡板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运营期超标量不超过3db的村庄,采取限速或禁止鸣笛等环境管理措施,对四处村庄(斜口村、韩卓村、观庄村、观后村)采取隔声窗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施工期应依法使用排放合格的机械设备,优先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机械;沥青加热采用电加热采用密封性的沥青拌合设备,在上料、提升、振动筛、拌合器设置“水喷淋塔+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工艺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运营期,养护工区采暖采用电能空气源热泵,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集中运送至当地环卫部****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营期,养护工区设置危废贮存点,维修产生的废棉纱、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点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严格落实运营期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及时实施公路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管理与养护,使之保证成活。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必要时设置减速带、速度监控设施等;对因受交通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超标的敏感点伏伯村采取置换通风隔声窗,置换通风隔声窗。跨河路段应采取设置防护栏的措施,定期清理排水系统,从而保证路面、边坡排水疏通。

(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临近大王镇集中供水水源地路段设置警示牌及防撞护栏,对跨河大桥等路段设置限速标志和限速监控等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十)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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