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景观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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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景观工程

项目编号:****(试)
发布时间:2026-01-13 16:00:00
发布单位:中交四****公司**县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
公告
公告标题:**县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景观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县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景观工程

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SHW-PC-2026-B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景观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省**市**县南浦溪沿岸。

建设规模:主要工程总长度约为14.5公里,总面积约为60.9万平方米(含水面面积)。

2.2 招标范围

1.采购范围: 景观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进退场、相关各项办证及费用、施工准备、临时工程、临时设施、完成施工图纸工程、工程照管、工程保修等设计文件明示或暗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2.采购内容:按采购人、监理及业主单位的要求,完成石笼挡墙、路牙铺设、景观设施加工安装、混凝土基础及面层浇筑、挖土和回填等以及其他为完成工程所需要的相关零星及辅助工作。

包件划分: 不分包件 。

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2月1日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质量目标: 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满足现行相关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无质量事故。检验标准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等。上述标准如有修订,按新修订的标准执行 。

安全目标: 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其他: 以采购文件其他要求及合同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 每个 投 标 人 允 许 中 1个 标 。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以采购文件其他要求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于2026年1月20日上午12:00前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从贵司单位账户汇至招标人账户,银行回单用途栏中备注“**县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景观工程标书费”字样)并附报价文件内(禁止以个人名义汇款,汇款回执扫描件作为缴纳凭证上传系统供核对确认)。

(1)招标文件售价贰佰元/套,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回。

(2)收款信息:

公司名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 0705 7701 7591 5R

地址:**市**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公司**马甸支行

账户:01 10 000063 11

4.2 完成注册登记及标书费支付后,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5.3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递交截止时间:同本包件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0000.00元 ;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

√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

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 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马甸支行

账 号: 01-10-000063-11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

(4)其他要求:如采用保函方式,以纸质保函提交,不收取电子保函。

(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9.1 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中交内部单位或海外属地采购或第三国采购中标单位不收取)。

9.2 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否则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招标人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

9.3 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集团“黑名单”。

9.4 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详情见中交招采网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市**区沥滘路368号 **之窗

联 系 人:(项目部)伍芊芊

电 话:151****0574

电子邮件:****@cccclt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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