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至**高速公路**至**(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采购单位 **** |
| **至**高速公路**至**(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至**高速公路**至**(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进行邀请竞价,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概况及规模:路线起点位于**县**镇乡虎张村西北,与**至**高速公路**至**段交叉,设置梁寨枢纽互通;在保铺村东北跨越天然渠后至桃园村东设置黄河特大桥跨越黄**大堤,在陡门乡东南跨越黄河并进入**县境内,经南仁村东,在朱固村东侧跨越黄**大堤后与省道S312交叉,设置雁鸣湖互通;路线继续向南与连霍高速交叉并顺接机西高速,设置雁鸣湖枢纽互通,到达项目终点。路线全长约21.655公里,其中**境长约9.68公里,**境长约11.975公里。该项目设黄河特大桥1座,大桥1座,涵洞1道;互通式立交3座,互通内主线桥3座;分离式立交3座,通道3道。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42米。全线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有关规定执行。 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3采购范围:**至**高速公路**至**(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 1.4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搜集熟悉水土保持方案、监理、监测、施工相关资料,确定项目验收内容; (2)进行现场踏勘,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水保监理、水保监测单位相关负责人对接,调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确认项目是否需要整改,明确水保验收标准; (3)结合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确认项目是否需要整改; (4)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整理,****政府、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完成符合相关规定的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5)报告成稿后,经项目负责人认真校核后,经委托人审核后加工成册; (6)主持召开自主验收会议,形成验收鉴定书,明确验收结论; (7)将验收结论相关材料在对外网站上进行公示; (8)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协助建设单位将公示后的相关验收材料送至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备,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验收报备的函; (9)待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验收报备的函后一年时间内,若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核查,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核查任务。 1.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成功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且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条例和标准。 二、邀请函发出日期:2026年01月04日 三、竞价信息: 竞价日期:2026年01月13日 竞价地点:**市郑汴路建业路口永恒名座大厦1307室 四、成交内容: 成交人:**** 成交报价:340000.00元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成功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且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条例和标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县官****服务区 联 系 人:郝老师 电 话:139****6071 招标代理:**** 地 址:**市郑汴路建业路口永恒名座大厦1307室 联 系 人:孟老师 电 话:0371-****9871/150****4094 邮 箱:h****@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