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科创发展中心G楼物业办公室装饰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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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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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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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G****办公室装饰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26/01/13 16:02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G****办公室装饰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清溪镇**行政村高金王村王岗102号

成交金额:837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蕾、潘丽华、沈亮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废标情况说明:**市四建****公司:授权委托人与****公司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公司:项目负责人与**市四建****公司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3、成交单位业绩:1.****分校房屋设施维修2.2022****学校教学楼**及相关附属工程3.****大队**站绿化景观及附属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绿地**会,联系电话:177****7668。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弋矶山街道长江路辅路与赤铸山路交叉口售楼处3楼

联系方式:0553-****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绿地**会E座

联系方式:177****7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77****7668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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