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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6-01-13 16:07 | |
| 名 称: | 关于**区栗庙甘松箐磷石膏渣场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文号: | 关键字: | ||
****环境局**分局:
《****环境局**分局》(昆生环晋请〔2025〕32号)收悉。经研究,该项目《**区栗庙甘松箐磷石膏渣场综合整治项目》相关内容规范,同意项目开展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完成**区栗庙甘松箐磷石膏渣场综合整治,有效解决历史遗留的磷石膏污染问题,切断污染途径,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落实国家和**省污染防治战略、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名称
**区栗庙甘松箐磷石膏渣场综合整治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环境局**分局
四、项目建设地址
**市**区二街镇栗庙村北侧甘松箐
五、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清挖甘松箐磷石膏渣场堆存的60.91万立方米(73.09万吨)磷石膏,并进行无害化预处理;根据地下水污染情况,设置4口抽提井;磷石膏清挖完成后,对场地进行平整、覆土,然后根据现状地类进行生态修复;改性好的磷石膏外运至大坟箐磷石膏渣场堆存,或外运至可回填改性磷石膏的矿山生态修复点进行回填。
六、项目建设性质
**
七、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1368.19万元,资金来源为拟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区局财政保障。
八、建设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2月
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2月
九、其他要求
(一)请依据自然**、财政、滇管、环保、林草、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有关要求,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等要求,尽快组织实施。
(二)请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总投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时限,不得随意变更,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改的,须报原批准单位批复同意方可更改。
(三)请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立责任制和合同制,加强项目(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工作,资金未到位前,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小企业账款等。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基本建设程序等相关规定进行。
(五)项目(工程完工)建成后,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审计等,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等相关手续。
项目代码:****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
昆****改革局审核认定(章)
2025年12月23日
**** 2025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