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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3MA28C5K71K | 建设单位法人:王喜永 |
| 葛颖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安** |
| 递铺街道阳光工业二区 |
| 年产100万套智能电竞桌、智能办公桌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90-C2190-其他家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安** 递铺街道阳光工业二区 |
| 经度:119.70987 纬度: 30.6670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6 |
| 安环改备〔2024〕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23MA28C5K71K001Y |
| 2025-06-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0 |
| 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23MA28C5K71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23MA28C5K71K | 验收监测单位:**** |
| ****0501MA28CE2G5X | 竣工时间:2025-10-01 |
| 2025-10-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30 |
| 2025-12-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bz/nd.jsp?fromColId=-1 id=905#_np=0_467_3_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00万套智能电竞桌、智能办公桌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60万套智能电竞桌、智能办公桌 |
| 考虑到市场供需情况,项目采取分阶段实施,具体为 ①企业项目租赁厂区内目前建设配备12条注塑生产加工线,根据2025年9月—10月生产产能信息,经折算后,项目实际生产产能约为年产60万套智能电竞桌、智能办公桌,占设计产能的60%。 ②项目生产设施未达到设计要求,故生产产能无法达到总体设计产能,本次竣工验收工作为阶段性验收,待后期新增生产设施,达到设计产能,需再次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产品智能电竞桌和智能办公桌产品生产工艺一致,主要通过采购成品配件与自行生产的塑料配件组装,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工艺。 塑料配件生产所用原料为外购新料粒子,不使用再生料;外购原料经人工解包后送至中央供料系统,其包括有拌料设备、烘干设备等,通过集**式对原料粒子进行拌料、烘干处理,机械化程度高;原料粒子受潮会对后续生产以及产品质量造成影响,中央供料系统配备有加热烘干设备,其主要用于原料粒子受潮时进行加热烘干使用,加热温度一般控制在60~80℃,主要用于去除原料粒子中水气,同时项目不涉及使用碳酸钙等粉料,不会产生拌料粉尘。 经输运管线将处理后的原料粒子送至注塑设备模具腔内,通过加热、保压进行加热熔融,注塑设备加热温度控制在220~275℃,并挤出成塑料制品模型,挤出的塑料坯件经循环水间接冷却后成型制成塑料配件,经质检淘汰残次品后,作为塑料配件仓储备用; 质检工序淘汰产生的次品以及注塑边角料,经收集送至碎料设备进行碎料处理,采用刀片旋转切割碎料方式将次品和注塑边角料加工成0.5~1cm,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拌料工序。 制成的塑料配件与采购成品配件、智能电子配件组装,仓储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产品智能电竞桌和智能办公桌产品生产工艺一致,主要通过采购成品配件与自行生产的塑料配件组装,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工艺。 塑料配件生产所用原料为外购新料粒子,不使用再生料;外购原料经人工解包后送至中央供料系统,其包括有拌料设备、烘干设备等,通过集**式对原料粒子进行拌料、烘干处理,机械化程度高;原料粒子受潮会对后续生产以及产品质量造成影响,中央供料系统配备有加热烘干设备,其主要用于原料粒子受潮时进行加热烘干使用,加热温度一般控制在60~80℃,主要用于去除原料粒子中水气,同时项目不涉及使用碳酸钙等粉料,不会产生拌料粉尘。 经输运管线将处理后的原料粒子送至注塑设备模具腔内,通过加热、保压进行加热熔融,注塑设备加热温度控制在220~275℃,并挤出成塑料制品模型,挤出的塑料坯件经循环水间接冷却后成型制成塑料配件,经质检淘汰残次品后,作为塑料配件仓储备用; 质检工序淘汰产生的次品以及注塑边角料,经收集送至碎料设备进行碎料处理,采用刀片旋转切割碎料方式将次品和注塑边角料加工成0.5~1cm,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拌料工序。 制成的塑料配件与采购成品配件、智能电子配件组装,仓储外售。 |
| 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NH3-N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公司集中处理,经处理后尾水排至西苕溪,尾水排放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其余污染物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工艺冷却水,项目水冷成型工段会产生工艺冷却水,基本不含杂质。为提高水**利用率,企业配备冷却水循环系统,对产生的冷却水进行收集冷却,冷却后通过泵送循环使用,定期添加因蒸发损耗,不对外排放。 废气,注塑废气,其主要为原料高分子材料受热、聚合过程中少量游离单体挥发产生,结合项目原料粒子情况(主要新料PP粒子),其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进行表征)和臭气浓度。为防止注塑废气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企业对注塑车间进行封闭,注塑设备废气产生点(挤出段及开模段)配备吸风集气罩对注塑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汇总至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采用双道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气通过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注塑工序生产过程会有次品和边角料产生,其通过碎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碎料设备采用刀片旋转切割碎料方式将次品和注塑边角料加工成0.5~1cm,由于其次品和边角料不涉及使用碳酸钙,故碎料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较小,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基本呈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独立布置,并安装减振、隔声装置的措施,同时选择低噪声水平的设备部件;实行昼间一班制生产。 固废,企业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注塑边角料经收集、碎料后回用于生产,废滤网、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委托当地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不排放;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润滑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企业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公司进行处理,尾水CODcr、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其余污染物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企业厂区配备冷却水循环设施,设置有冷却水收集、循环系统,对生产过程中冷却水进行收集回用,定期添加蒸发损耗,不对外排放。根据估算,冷却水年添加量约为150吨,未突破审批环评中工艺冷却水添加量(150吨/年)。 废气,根据审批环评以及现场勘查,注塑工序产生注塑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进行表征)和臭气浓度。企业项目所有注塑设备均布置在同一车间内,采用车间密闭形式,生产线相关废气产生处设置废气收集设施,同时对中央供料系统配备废气收集管道,注塑废气经收集后汇总送至1套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气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设施配备离心风机功率为22KW,风机流量15827~31652m3/h,在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出口处均设置有废气采样口,注塑废气排放口DA001排气筒直径0.6米,排气筒高度30米。项目碎料工序会产生少量含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注塑工序产生的次品和边角料通过碎料处理后回用生产,配备有破碎机2台,采用刀片旋转切割方式将次品和注塑边角料加工成0.5~1cm,由于其次品和边角料不涉及使用碳酸钙,故碎料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较小,采用无组织排放。 噪声,根据审批环评报告以及实际生产过程,采取主要噪声防治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搅拌供料系统、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无室外噪声源;厂房内部采用合理的平面布局,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生产管理,生产时做到门窗关闭,夜间生产做好防止异响的产生,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液)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由企业保洁人员清扫收集,****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般固废,包括塑料边角料、废滤网以及废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经收集、碎料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滤网、废包装材料等,其经分类打包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当地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定期处置,不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润滑油桶、废劳保用品以及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
| 保持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48 | 0.06 | 0 | 0 | 0.048 | 0.048 | |
| 0 | 0.019 | 0.024 | 0 | 0 | 0.019 | 0.019 | |
| 0 | 0.001 | 0.001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67 | 0.453 | 0 | 0 | 0.067 | 0.067 | / |
| 1 | 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设施 | ******公司纳管标准 | 企业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公司进行处理 | 企业于2025年10月13日,10月14日委托****对项目进行了检测,根据生活污水排放口检测数据,项目生活污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公司的污水纳管标准。 |
| 1 | 注塑废气处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GB31572-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 | 企业项目所有注塑设备均布置在同一车间内,采用车间密闭形式,生产线相关废气产生处设置废气收集设施,同时对中央供料系统配备废气收集管道,注塑废气经收集后汇总送至1套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气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设施配备离心风机功率为22KW,风机流量15827~31652m3/h,在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出口处均设置有废气采样口,注塑废气排放口DA001排气筒直径0.6米,排气筒高度30米。 | 企业于2025年10月13日,10月14日委托****对项目进行了检测,根据废气检测数据,注塑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GB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从严,能满足《关于印发〈**市木业、****塑料行业废气整治规范〉的通知》(湖环发〔2018〕31号)中确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
| 1 | 生产设施隔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限值要求 | 根据审批环评报告以及实际生产过程,采取主要噪声防治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搅拌供料系统、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无室外噪声源;厂房内部采用合理的平面布局,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生产管理,生产时做到门窗关闭,夜间生产做好防止异响的产生,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企业于2025年10月13日,10月14日委托****对项目进行了检测,根据噪声检测数据,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限值要求。 |
| 1 | 企业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注塑边角料经收集、碎料后回用于生产,废滤网、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委托当地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不排放;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润滑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 职工生活垃圾,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由企业保洁人员清扫收集,****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般固废,包括塑料边角料、废滤网以及废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经收集、碎料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滤网、废包装材料等,其经分类打包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当地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定期处置,不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润滑油桶、废劳保用品以及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线排至******公司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线排至******公司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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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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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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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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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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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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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