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服务中心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答复
问题1、土源费及渣土收纳费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风险包干不额外计取。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建筑渣土收纳费按承发包双方签证、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据实办理结算;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同步调整。
问题2、土方开挖、回填及外运等费用由承包人考虑各种因素,自行报价,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再调整。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土方开挖、回填等费用由投标人考虑各种因素,自行报价;回填方利用开挖土回填,剩余土方外弃运距暂按5km计算,实际运距按实办理结算。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同步调整。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月29日09:00:00前”修改为:2026年1月29日09:00:00前。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格式(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5.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约定内容: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若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超过上限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因此增加的监理费由承包人承担)”修改为: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
3、本工程预算审核书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