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超过30万(含30万)结算评审服务进行比选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县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超过30万(含30万)结算评审服务。
2、采购的内容:对**县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超过30万(含30万)结算评审,并提供结算评审报告。
3、结算服务预算金额:8万元
预算依据:4.1根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文件)第七条各地可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从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中按不超过1%的比例统筹安排项目管理费,用于项目评审、招标、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的相关支出。4.2参考**省****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25 号,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收费参考价格表:4.3工程结算审核收费参考价格。并结合《****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和清单计价取费费率等有关规定的通知》蓝财办〔2025〕1号文件,关于造价咨询服务费中计价标准的要求按64%计算上限值。
4、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邀请公告
5、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 项目年度 |
项目名称 |
结算金额(万) |
| 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结算评审 |
乡村**示范村、人居环境补短板、美丽乡村等 |
2150 |
6、报价原则:报价总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中标原则: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法,即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时须查验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单独提供且与响应文件中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及内容一致)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注:供应商不论是否中标,其响应文件一律不退回。加急标书代写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注册造价师不低于2人;
(6****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
三、服务要求
1、**县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超过30万(含30万)结算评审,并提供结算评审报告。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国国家审计准则》、《**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操作规程》(湘建价协〔2012〕12号)文件及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规范开展结算评审工作。
3、受委托的社会专业机构应选派最有经验、认真负责并且数量足够的结算评审专业****小组、确定项目结算评审负责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结算评审服务,按照约定时间完成结算评审业务,拟投入项目的最低人员配置:注册造价师不低于2人。
4、投标人(评审机构)应提供切实可行的结算评审计划,结算评审计划内容包括:工作组织、工作进度、实施方案、质量管理、项目结算评审报告提交时间、根据本项目特点确**算评审重点和难点以及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和措施等。
5、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采购单位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密。
6、如果在工作中实质性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并保留追究相关赔偿的权利。
7、必须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8、最终入选的投标单位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考核。
9、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评审质量控制制度;加强评审资料管理,不得擅自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获取评审资料,不得遗失、篡改、编造评审资料。
10、项目进行结算评审时,应当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等工作,踏勘、测量前应熟悉情况、制定计划、明确责任;踏勘中应明确重点,如预算书和施工图与现场情况对比、设计图纸优化方案、项目建设的合理性、施工范围的变化、工程变更的内容、工程实体与竣工图的比对、用料的品牌和档次、借(弃)土方的运距及堆场现场核实、施工措施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等;踏勘后应填写踏勘情况报告表并保留必要的影像资料。现场踏勘由评审机构组织,建设、施工、监理、采购人等单位人员共同参与并对现场踏勘情况签字确认。
11、项目评审中,应与项目参建方充分沟通、反复核对,涉及变更事项要核实变更审批程序,如存在争议事项、资料不全、施工单位不积极配合等重大情况时,应及时向采购人书面报告。评审结论应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评审机构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12、在完成结算评审任务后,应向采购人提交项目结算评审报告并及时移交项目资料。评审报告应格式标准、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情况清楚、报送及时。结算评审报告书的内容包括:项目概况、评审内容、评审程序、评审依据、评审结论,并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评审机构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定案表、现场踏勘报告表、项目核增(核减)汇总表、重大事项报告表及计算过程清晰、详细的工程量计算书。
13、服务单位应接受项目主管单位和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委托评审项目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复核结果可以作为结算评审付费、考核评价、处理处罚的依据。
14、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结算评审工作中的道德风险,严禁利用参与财政结算评审业务之便,为单位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内含分报价单(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注册造价师等,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等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报价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时0分0秒(**时间)
提交方式: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报价文件。
地点:**省**县湘粤路263号农业农村局5楼会议室。
五、重要说明:比选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比选单位公章,其他相应响应内容须按要求盖章签署完整。投标人必须对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条件予以全部响应,如果投标人不作出书面响应,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而被否定报价资格。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地址:**县湘粤路263号
联系人:唐振林
联系电话:137****7842
****
2026年1月13日
附件1: 比选响应声明
附件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
附件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
附件4::比选报价单
附件5::企业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