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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市高新区渔子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 项目类型 | 水利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要求,实施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逐一处理与回应,并在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中予以说明。 现将《**市高新区渔子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全文予以公示,社会公众若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存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我单位将逐一处理与回应。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6日 监督电话:****水务局:0830-****660 建设单位:****186****0360 编制单位:陈先生186****9372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