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县城市排水防涝管网延伸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等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由中****公司编制,并通过******公司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县城镇基础设施,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同意**县城市排水防涝管网延伸工程建设。
项目代码:****。
项目选址:**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雨污管网DN400~DN1200排水管共29206米,按排水体制分:污水管网共14731米,雨水管网共14475米。其中**县城南全石公路(三板桥至A区廉租房)沿线:铺设DN400~DN1000排水管共10258米。其中污水管共4773米(DN400污水主管1371米,DN500污水主管1269米,DN600污水主管2068米,DN800污水主管65米);雨水管共5485米(DN600雨水主管3113米,DN800雨水主管1097米,DN1000雨水主管1275米)。
绕城路(阳光御景城至铁路高架桥段)沿线:铺设DN400~DN1200排水管共18948米。其中污水管共9958米(DN400污水主管3325米,DN500污水主管3699米,DN600污水主管2444米,DN800污水主管490米);雨水管共8990米(DN600雨水主管3290米,DN800雨水主管3240米,DN1000雨水主管1400米,DN1200雨水主管1060米)。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582.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38.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8.52万元,预备费用265.85万元。
五、项目资金筹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投资。
六、原则同意排水工程、环境保护、消防等设计方案,请在施工时进一步优化。
七、本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2025年11月18日至2027年11月18日。
八、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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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