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采购单位通知,本项目技术评审项评分内容修改如下:
原: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评分:
1.材质与工艺:材质优良、做工精细、无毛刺异味的得10分;材质一般,做工一般,无毛刺异味得5分;材质差,做工差,有毛刺异味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使用体验与设计 :设计人性化,使用舒适便捷,符合酒店档次定位的得10分;设计合理性一般,使用方便,****酒店档次定位的得5分;设计不合理,使用不方便,****酒店档次定位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包装与标识 :包装完好、整洁,品牌标识清晰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
1.材质与工艺:材质优良、做工精细、无毛刺异味的、包装为牛皮纸的、得10分;材质一般,做工一般,无毛刺异味得5分;材质差,做工差,有毛刺异味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使用体验与设计 :设计人性化,使用舒适便捷,符合酒店档次定位的得10分;设计合理性一般,使用方便,****酒店档次定位的得5分;设计不合理,使用不方便,****酒店档次定位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包装与标识 :包装完好、整洁,品牌标识清晰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原:有提供有效的环保认证(如可降解材料证明等)或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测报告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有提供有效的环保认证(如可降解材料证明等)或国家/行业质****制造厂商的检测报告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原:自2022年1月1日起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与本项目相类似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3分,满分9分。须同时提供①(删除)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更正:自2022年1月1日起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与本项目相类似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3分,满分9分。须同时提供①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2.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其它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