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委托********医院西侧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口腔医院西侧地块位于**市**区航城街道。本地块面积约为6416.71m2,**西洋南路,南至公园,西至河流上洞江,北至****医院。本地块历史上为耕地、空地,空地上曾存在东盛门窗仓库、核酸检测点、口腔医院项目部;地块现状为空地及空活动板房。根据**市****规划局文件《关于尽快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工作的函》可知,本地块后续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即二类城镇住宅(070102)、零售商业用地(090101)。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项目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在现场勘查过程使用X射线荧光快速检测仪(XRF)、光离子化检测仪(PID)等快速检测设备对项目地块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分析并编制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对项目地块开展历史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确认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无明确的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来源;项目地块内快速检测点位的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符合规划用地要求,可作为商住用地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人:石工联系电话:0591-****1382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通讯地址:**省福****学园路2****科技园2号科研楼(中领科技大厦)618室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1****3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