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市辖区][竞争性磋商]**市陶三文化艺术园灯光亮化改造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陶三文化艺术园灯光亮化改造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月12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1 | **市陶三文化艺术园灯光亮化改造提升项目,包括本项目相关的深化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检测、调试及验收等,达到效果图所示效果及采购人要求。 | **** | **省**市**县清化镇街道237省道高速口南250米路东3号 | ****410.25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质量标准 | 工期 | |||||||
| 1 | **市陶三文化艺术园灯光亮化改造提升项目 | 保证货物质量,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或产品质量说明书。 | 35日历天 | |||||||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
| 详见附件 | /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素清、姬桂珍、杜思才(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经双方协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16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交易中心网》《**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废标单位及原因:无;
2.最终的评审得分及排序:
(1)**** 最终得分:88.14分;(2****集团有限公司 最终得分:83.0分;(3)******公司 最终得分:66.43分;(4)******公司 最终得分:65.84分。
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焦辉路888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91-****12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人民路与普济路交叉口西200****花园2号楼配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91-****119、150****0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王女士
联系方式:0391-****124、 0391-****119
八、监督部门
****水****公司审计监察部 039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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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