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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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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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7 16:53

(京政征安告[2025]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土地征收预公告以来,****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情况,****政府组织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对**市宋河镇同升村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市2025年度第34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及范围

因实施工业项目建设需要,**市拟征收宋河镇同升村集体土地共计23.7066公顷,用地范围图详见附件1。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本次已对土地现状开展详尽调查,共涉及**市宋河镇同升村集体土地总面积23.706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20.5766公顷(耕地16.4553公顷),建设用地3.1300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 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青****门市人民政府被征收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规定执行。拟征收土地涉及Ⅲ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为42300元/亩,具体补偿费用如下:土地补偿费601.6735万元、安置补助费902.5103万元、青苗补偿费用41.7429万元,合计1545.9267万元。

2.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办公室关于《**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京政办发〔2024〕8号)规定标准补偿。涉及村民住宅的,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根据村民意愿,分****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补偿,并对因使用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四、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对被征地农民拟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等安置途径。根据《****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号)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居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相关程序按上述文件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 补偿登记方式及期限。请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宋河镇同升村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以**市宋河镇同升村的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本次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征收权、农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2. 申请听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数以上(不含半数)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社区)为单位向****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申请听证的,****将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

3. 异议反馈渠道。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事项存在异议,请在本公告期间向****或****规划局反映。

4. 本公告期限为30天,公告范围为**市宋河镇同升村,并已在****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cn/。

联系电话:187****4580

特此公告。

附件:1.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2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京政征预告[2025]37号)拟定《年回收10万吨黑粉再利用及10万吨高压实LFP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如下:

一、征地补偿标准及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青苗补偿标准根据《**市被征收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荆政办发〔2024〕12号)规定执行。具体补偿费用如下:

被征地单位:**市宋河镇同升村

计量单位:公顷、元/亩、元

地类名称

区域

面积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

征地补偿费合计

水田

15.6446

****599

****899

396591

****9267

水浇地

0.0957

24289

36433

2713

旱地

0.7150

181467

272201

18125

林地

1.4065

356970

535455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根据《**市被征收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据实补偿

草地

0.0005

127

190

村庄

3.1300

794394

****591

农村道路

0.4515

114591

171886

河流水面

0.6511

165249

247874

坑塘水面

1.0730

272327

408491

沟渠

0.3520

89338

134006

田坎

0.1867

47384

71077

二、农业人口安置办法,征收集体耕地采取货币安置,将符合鄂政发〔2014〕5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三、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于公告之日起30****社区)办理补偿登记、测算补偿费用。

****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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