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 | |||||
| 标段编号 | ****001 | |||||
| 招标人 | **** | |||||
| 最高限价 | 设计费:950000元 **工程费:****9300元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梅苑路66号**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联系方式:0561-****182、159****8201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评定分离)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5日09时00分 | 定标时间 | 2026年1月12日15时00分 | 计划工期 | 300个日历天(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优化初步设计、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地质条件分析、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等相关工作,中标人按照工期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淮海****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1.投标文件中未见到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文件投标函的设计费为860万元,超过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95万元;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 |||
| 中标(成交) 单位 | 名 称 | ****、****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300个日历天(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优化初步设计、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地质条件分析、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等相关工作,中标人按照工期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 |||
| 地 址 | **省**市******经济开发区紫藤北路西侧20米;**省****创业园科技孵化器308室;北****经济开发区**路20号3号楼A-7943室;安****经济开发区紫藤北路西侧20米 | |||||
| 投标价(元)/费率(%) | 设计费:890000.00元 、**工程费:****2300.00元; | |||||
| 总承包项目经理 | 孙星星 | 资格证书名称 及编号 | 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 皖134********02401 | ||||||
| 设计负责人 | 余俊君 | 资格证书名称 及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CS201****0928 | ||||||
| 施工负责人 | 孙星星 | 资格证书名称 及编号 | 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 皖134********02401 | ||||||
| 技术负责人 | 姚颖超 |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2)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
| 总承包项目经理获奖 | / | |||||
| 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 企业获奖 | 1、****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工程荣获2023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省优质工程) 2、2023年度**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 |||||
| 企业业绩 | 1、**县**港**路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高新区2022年第二批市政工程; 3、段园省际毗邻地****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三期)项目。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月13日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陈峰、高超、刘大勇、范中继、胡再林、程有信、孟庆先 |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经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参照**省地方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 5013-2025)附录A中招标 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100%收取,具体收费金额为:207518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