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强乡有机肥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2026年国强乡有机肥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2026年国强乡有机肥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5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有机肥 |
200 |
150000元 |
吨 |
工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总局 关于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特殊资格要求 |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备省级及以上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免登记的产品除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注:若部分省级或自治区等农业部门已对有机肥办理《肥料登记证》的审批事项做出取消决定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取消决定的相关网页截图或政策性证明文件,并提供可查询的网站(网址)或政策性证明文件来源。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6.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到**市平**小溪镇正兴大道125号(****代理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01月13日至2026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谈判资格。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市平**小溪镇正兴大道125号;现场购买或邮件报名(需提前电话告知),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9日10:00时(**时间);地点:(****开标室)**市平**小溪镇正兴大道125号,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
地址:**省**市平**国强乡**路199号
邮编:363706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188****5331
13.代理机构:****
地址:**市平**小溪镇正兴大道125号
邮编:363700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36****7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