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幸福院屋顶改造项目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服务中心、幸福院屋顶改造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县域内符合资格要求的建筑企业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嵩口镇高赖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造价约9978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服务中心、幸福院屋顶改造项目 ,具体详见工程预算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9784元,(其中暂估价:3000元)下浮8%;发包价为:92041元。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
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n)****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cn)查询本招标项****商行****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01月13日至开标截止前,到“康养胜地 宜居嵩口公众号及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于2026年01月15日下午17:30分前提交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县龙津镇**邮政储蓄后门这里),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加急标书代写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加急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6年01月16日10:00分,****人民政府会议室由招标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1 招标人当日在“康养胜地 宜居嵩口公众号及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6年01月16日-2026年01月20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2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5.3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
6.2 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并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一直有效。招标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
6.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建〔2022〕159号文《**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五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逾期视为放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康养胜地 宜居嵩口公众号及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上发布公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嵩口镇高赖村 ,邮编:365307
电话:180****8299,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龙津镇**邮政储蓄后门这里
电话:185****2896,联系人: 小肖
附件1-1:确认函(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