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富春江沿江洋州区块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处置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1 | 报价:37(元) | **** | 城南街道迎春南路汇丰大厦121号1501室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单价(元/吨) | 服务期 | 备注 |
| 1 | **县富春江沿江洋州区块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处置采购项目 | 拆除建筑物总面积约689340.24平方(预估约69万吨) | 2622 | 38 | 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拆迁进度需要即时装运处置(招标范围内建筑垃圾全部完成处置)或达到中标合同总价满终止。(补充协议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要求) |
备注:1、本次采购金额为预估总量,具体实施时间及实施范围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少量多批次处置、应急处置以及实际采购总额与采购金额存在偏差等风险,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和了解该区块处置内容与对应处置周期。以及必须充分考虑和了解相关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处置方式,无论采用何种运输方式,必须完整安全按时到达处置地点。同时涉及到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间所有相关证件、许可、报批、验收等由投标人办理并承担费用。在运输途中、装卸、处置等所有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包括第三方人员)等由投标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此类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敬请谅解。
2、本清单最高限价已考虑综合运距,投标人应按招标项目要求,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条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运输、转运、卸车、处置、场地清理平整、其它垃圾处置、机械设备、检测检验(若有)、验收(若有)、服务(若有)、税金、管理费以及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不少于2套包括地磅称重系统、监控系统(含车牌识别系统)、洗车槽、雾炮喷淋系统等所涉及全过程的一切费用(以上费用均含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包括水、电、临时道路等)。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中,在不改变采购清单内容的前提下,中标单价不做调整。且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中标单价内,****机关缴纳。
3、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如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五章采购合同等)。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友,钱倪(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吴龙,王润铧,皇甫林俊(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方成,王伟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 1 | **** | 43.1 | 39.0 | 39.0 | 42.5 | 37.0 | 43.0 | 38.5 | 40.3 | 50.0 | 90.3 |
| 1 | ******公司 | 39.8 | 32.5 | 35.0 | 42.5 | 27.0 | 42.0 | 37.5 | 36.61 | 48.68 | 85.29 |
| 1 | ****公司 | 32.3 | 26.0 | 29.0 | 35.5 | 25.0 | 37.0 | 33.5 | 31.19 | 49.33 | 80.52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用按中标单价乘以69万吨作为计价基数,按浙价服﹝2003﹞77号服务类计算乘以7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582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申屠晨怡
联系电话:182****4267
地址:**省**市**县县城春**路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傅杰
联系电话:135****6664
地址:**省**市**县县城**路29号
3.监管部门:****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琳
联系电话:135****2704
地址:**省**市**县县城春**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