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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灾后****幼儿园建设工程,因原规划的一期工程建设规模小,功能配置不完善,无法满足辖区内适龄幼儿入园的需求,****幼儿园二期工程。经我局审查,同意按法定程序对原规划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撤回我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电子监管号****232025GG****530)(证照编号****)。我局将按程序重新办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另行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该项目之前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32025GG****530)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930-****272
联系地址:**县刘家峡**新区山水苑******局)
邮编:731600
******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