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电厂灰渣处理采购项目
五、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6日
六、答疑澄清事宜:
提问1:招标文件中多次提到报价时需要单独列出:中标人需另外缴纳10元/吨炉渣综合利用费用给**绿色****公司、******公司,请问10元/****公司各10元,****公司共10元
答:两个公司共10元/吨。
提问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提到开标时间、地点“时间:**时间 2026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30;地点:****中心**广场路323 号建设大厦 3 楼”,但在第二章“四、开标”中提到“...本项目开标过程采取不接触、不见面的方式进行,发包对象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采购组织机构建立钉钉群,在群内及时直播公布开标现场情况。...”标书代写
请问:1、只需递交投标文件到开标地点即可离场,还是要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标书代写
2、如果是线上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提供授权书吗
答: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凭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确认投标资格。递交标书后,扫码进钉钉群,开标过程全程钉钉直播。
提问3:环保处罚算不算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违法行为怎么来界定
答:重大违法行为的界定:
1.刑事处罚: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属于最严重的违法记录,直接体现经营者的重大违法事实。
2.责令停产停业:该行政处罚意味着经营者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导致被强制暂停经营活动。
3.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吊销证照属于剥夺经营资格的严厉处罚,表明违法程度已达到丧失部分经营资质的标准。
4.较大数额罚款:虽然罚款属于财产罚,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达到该标准的即构成重大违法记录。
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要求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要求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要求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招标文件要求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更正。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08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机构地点:**市**县**街道嘉景嘉园8幢24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9****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