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 标 的 量 |
营业主楼负1-5楼约2516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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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地址 |
******区英雄山路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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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现状 |
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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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瑕疵 |
存在瑕疵:本次公开挂牌招租资产无房产证,且处于抵押、查封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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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次公开挂牌招租资产的房产、土地存在抵押、查封,已取得抵押权人暨首位查封人书面同意出租。 2、意向承租人参与本项目竞租即视为对租赁物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现状及权属权证、租赁物土地及土地附属设施设备的面积、现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认可。承租人保证不以现状不清晰或者实物资产产权等相关手续暂未办理或存在抵押、担保等使用争议和法律纠纷为由提出终止、中止、解除本合同及任何索赔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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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省华联2025年第39次总经理办公(扩大)会会议纪要 |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中天房评字【2025】第06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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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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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本次公开挂牌招******区英雄山路15号负1-5层,建筑面积共计约25168.21平方米(根据鲁中天房评字【2025】第0603号评估报告结果确定建筑面积)。一层区域有52.09平方米不在本次租赁范围内。 提供免租装修期为6个月。免租装修期期间只免除承租人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全部承担。本次出租标的不含室外广告位。 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租方清退承诺书》《踏勘现场确认函》随招租信息同步披露,意向承租方参与报名即视为对《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及相关安全协议等的全部认同。 附件: 《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租方清退承诺书》《踏勘现场确认函》.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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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12年 |
租金标准 |
620万元/年起 |
| 租金标准说明 |
年租金为620万元/年,出租单价约0.675元/平方米/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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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期限要求 |
1.租金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各期租金应于上期租金到期前30日内支付。 2.首年租金按公开挂牌最终成交价执行,自第二年开始,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度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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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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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用途要求 |
1.承租人不得在该场所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用于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高污染、高耗能、高噪音的行业。 2、用途:商业、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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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合同公示版本 |
详见本公告“一、标的基本情况”中“标的简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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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和相应资金保障(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承租方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及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及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信用报告); 4.承租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不存在欠薪等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承租方或其关联单位(控股或参股企业)具备运营大型资产(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成功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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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标的要求 |
1. 意向承租方承诺,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事故; 2. 意向承租方参与本项目竞租即视为对出租标的物现状的全部认可,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防水、电梯、消防设施、室内外装修、室外环境、标的物权证等; 3. 本项目租赁期内涉及出租标的物承租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拆除、更换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及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满足使用及验收要求)、下水道管线设施、所有结构防水、保温、门窗维修更换、水电(含设备)故障、电梯整体运行年检维护保养更换等项目,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到期后,相关设备设施无偿移交出租方所有; 4. 本项目消防设施改造及验收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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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额 |
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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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公司 开户行:****分行 账 号:45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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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或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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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 招租方式 |
经****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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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示期 |
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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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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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方式 |
1.如出现公开挂牌招租后,有且只有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须经出租方履行资信尽职调查、专家评分、内部决策后,对结果进行公示。对合格意向承租人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署《实物资产租赁合同》。 2.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须经出租方履行资信尽职调查、专家评分、内部决策后,由合格意向承租人进行公开竞价,最终竞得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署《实物资产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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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标书代写 3、意向承租人在产权平台报名时,需同时向出租人提供对出租标的物的项目策划和运营方案、近三年财务报表(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企业信用报告、营业执照等资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意向承租人企业公章。出租人将在公示期满后合理时间内(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意向承租人进行资信尽职调查,尽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走访中标承租人驻地、审核意向承租人的工商资料(包括企业名称、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主营范围、股东、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背景资料、股权穿透情况、出资方式等)、经营状况(包括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名下资产情况、资产抵押、查封等受限情况、信用情况等)、司法信息(包括企业及股东诉讼及仲裁情况、行政处罚情况)和其他情况(包括有无与国有企业**,有无成功运营案例等)。 4、经出租人综合研判后,如意向承租人未达到出租人的要求,则意向承租人的报名资格不被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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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 名 联系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7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