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13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2025〕319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前批次培育的通知》文件要求,抢抓冬春农闲时间,扎实推进2026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围绕 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 与 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 开展培育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3家培育机构承担2026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域内涉农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培育机构和农业企业、****学校高****基地;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学校。
二、资格要求
1.培育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成立3年以上,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育任务;
2.具备教育及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服务于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显著,特色突出,具备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基地****基地;
4.具备培育所需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5.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育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6.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育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培育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农业农村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9.部省级高****基地优先录用。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与证件
1.需提交申报机构所在县的农业农村部门推荐书,并对其申报机构材料真实性负责;
2.申报机构/个人申请书;
3.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6年12月之前,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6.申报机构2025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7.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8.**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9.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基地(彩色照片);
10.申报单位其他荣誉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培育机构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的方式,申报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标书代写
联系单位:****科教站
联 系 人:曹运红
联系电话:035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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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