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6-01-13
**工厂智能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工厂智能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0991
联系地址:****开发区****服务大厅421室
邮编:4103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工厂智能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新**路91号(新**路以西,**路(规划道路)以北,丝绸路以东,建新一路(规划道路)以南)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在新**路以西,**路(规划道路)以北,丝绸路以东,建新一路(规划道路)以南投资659144****工厂智能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普通钣金件3600套、工业手轴机器人1800套、机柜钣金件120套、人形机器人2000套、非标自动化设备2000套。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①打磨粉尘:经滤芯+脉冲除尘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②喷粉粉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③危废间废气: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④喷粉后固化有机废气: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⑤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有机废气:喷漆废气先经“过滤棉”处理后再与调漆、烘干、喷枪清洗废气一并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脱脂、硅烷化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经收集采用“隔油+气浮+A2/O”工艺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氨氮、总磷、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捞刀河。 3)噪声 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建筑隔声、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体废弃物 ①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交环卫部门处理;②一般工业固废:喷塑工序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喷粉剂桶经厂区暂存后由厂家回收;生化处理产生的污泥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未沾染危废特性的废包装材料、废半成品、未沾染废油或切削液的金属屑、除尘设施收集的金属粉尘等一****公司回收利用;③废液压油、沾染矿物油的废金属屑(经压滤或者离心等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或者压块,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污水处理站浮油及油泥、废油漆桶、废油漆渣、废过滤棉、废固化剂桶、废稀释剂桶、废矿物油及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切削液及包装桶、废脱脂槽渣、废硅烷槽渣、废脱脂剂桶、废硅烷剂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头沾染废矿物油废金属屑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开发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