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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我单位发布“****停车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回复,具体如下:
疑问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第二类:(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 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请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回复1:属于。
疑问2:预制隔墙是否存在漏项,建筑施工图墙体设计说明明确为烧结页岩空心砖砌体墙,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项目特征描述为MU5.0烧结页岩空心砖砌体墙,装配式结构图中预制构件装配率计算表及装配式设计总说明(三)墙体材料明确为预制隔墙,三者之前存在明显的材料及工艺描述矛盾。若最终确定为预制隔墙,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砌体墙项目是否需要调整为预制隔墙,其工程量是否需要按预制隔墙重新计算。若最终采用现场砌筑的砌体墙,装配式图纸中的预制隔墙设计是否废除。
回复2:本工程墙体做法为烧结页岩空心砖砌体墙,无预制隔墙。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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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