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 项目名称 |
**县清溪镇**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矿产**拍卖 |
| 转让底价(万元) |
84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年1月13日 |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6年1月21日 |
| 资产概述 |
**县清溪镇**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矿产**。拍卖标的位于清溪镇**大道延伸段(**段),矿产**名称:粘土、砂岩。****勘察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出具的《**县清溪镇**大道东延伸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计算得出,本项目的粘土、砂岩挖方量:粘土挖方量58951.4立方米(106112.52吨);岩石挖方量:299318.4立方米(658500.48吨),合计764613吨。本次将其中700000吨岩土对社会进行公开拍卖。**全衡资产价格****公司出具了《****拟挂网拍卖涉及的**县清溪镇**大道东延伸段泥岩市场价格评估项目价格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认定的价格为:1.2元每吨,合计评估总价:840000元,起拍价:840000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
二、标的资产信息
| 标的状态 |
1、本次拍卖标的物数量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本次对外拍卖的数量、类别、性质等以实际现状为准。本次对外拍卖的数量仅为估数,竞买人应自行勘察及测算,移交标的形态、数量、品质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形态、数量、品质、类别、性质、利用价值、市场风险等相关风险及后果,均由竞买人承担,与委托人及代理机构无关。 2、展示地点:**县清溪镇。 3、此次拍卖项目竞买人必须实地勘验标的,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欲报名参与拍卖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4、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天(工作日:上午8:00-11:30;14:00-17:30)联系代理机构咨询、预约看现场。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年1月13日 |
| 公告期 |
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1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竞买说明及要求: 1、本次拍卖的数据由委托人提供,****勘察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出具的《**县清溪镇**大道东延伸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全衡资产价格****公司出具的《****拟挂网拍卖涉及的**县清溪镇**大道东延伸段泥岩市场价格评估项目价格评估报告》。拍卖标的数量、类别、形态、品质等均以交接时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不做任何瑕疵担保,若实际开挖的数量、类别、形态、品质等与拍卖公告存有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2、该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禁止在施工场地和临时堆放场地破碎、加工石料,对破碎、加工石料的行为,委托人将提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后所产生的挖掘费、装卸费、运输费、储存费、损耗、自行协调运输道路关系及道路维护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一方承担,并且自行承担因标的运输途中与相关单位产生的一切补偿费用。竞买人自行勘察运输现场,运输环节、进出通道、堆场、道路通行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由此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买受人负责。竞得后自行安排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运输,在进场运输前买受人须为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并按安全技术要求进行运输,严禁超载超限,抛洒滴漏的现象,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道路,否则按价补偿或维修。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出让方有权结合相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罚,整个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负,****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买受人在开挖、装卸、清运过程中应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督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在作业中所发生的意外伤亡等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按《施工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5、买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施工合同》和支付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如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6、委托人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价百分之十的履约保证金并与买受人签订《施工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交付成交标的,买受人须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标的物移出现有场地,逾期未移出的,委托人将依法收回剩余标的物,并有权全额扣除买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造成的经济损失另行赔偿。 7、工程施工工期为60天。买受人需在开工之日起60天内完成该标的施工范围内岩土清运工作。具体交付时间以矿山地质环境施工单位要求为准。本次拍卖的**县清溪镇**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矿产**,成交后,其具体的交付时间与交付方式,请自行与委托单位进行协商。 8、装车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进行装运时,需要和委托单位做好对接。在装运过程中不得将本次交易指定范围以外的岩土**进行运输,装运过程中若出现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委托人不提供发票,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可开具行政事业性收据给竞得人。 10、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束且委托人验收合格后退还。 二、买受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性规定并自行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道路运输、城市管理、加工、销售、处置等许可审批)后,方可进行装车、运输、处置和利用。 2、按照**县和**市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做好施工及外运过程中相关工作。 3、运输过程中必须做好车厢全覆盖、噪声污染防治和扬尘防治(含洒水车冲洗路面等)、环境保护等工作,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超速、违规停放。 4、自行承担岩土装车、运输、处置、利用等风险的后果。 5、买受人应无条件接受委托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6、买受人未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不得开工,买受人的石方装车、运输及处置等工作必须服从出让方的组织安排,确保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并自行解决与一切相关方的关系协调问题。若买受人的岩土装车、运输及处置影响各工程进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且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和已交纳的竞买价款。若因此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竞得人应予赔偿。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竞买人须于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21日15:00前(以**公共**交易平台保证金系统入账明细为准)****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转账汇入竞买保证金,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入账。竞买保证金应汇至以下账户之一: ⑴账户名:****交易中心;开户行:****银行****营业部;账号:122********200********00016 ⑵账户名:****交易中心;开户行:****公司**支行;账号:181****82260 2、如竞买不成,保证金在成交公告结束后****交易中心统一无息退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经委托人确认无误后****交易中心统一无息退还。 3、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并缴纳成交额百分之十的履约保证金到委托人指定的账户。 ①标的拍卖款汇入如下账户: 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号:122********011051。 ②履约保证金汇入如下账户: 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号:122********01105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日内向拍卖人支付百分之五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汇入如下账户: 户名:****; 开户行:中信银行**支行; 账号:811********00434681。 买受人如逾期支付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百分之零点五缴纳滞纳金,逾期达到3日的,拍卖成交关系自动解除,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做违约处理,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 5、拍卖成交后,该项目的评估费(6000元)由买受人另行支付。 |
| 交易方式 |
1、本次拍卖会将于2026年1月21日15:00****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举行。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半小时入场,若在规定的时间未到达现场的,视作自动放弃竞买的权利。(即2026年1月21日下午14:30分前到达拍卖会现场,2026年1月21日15:00分之后谢绝进入拍卖会现场!)标书代写 2、本次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3、竞价结束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笔录》上签字。 4、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21日15:00。标书代写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 2、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交由委托人处置。 3、报名时请在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授权委托书;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⑤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⑥竞买保证金转账支付凭证。 特别提醒:竞买人须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买受人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请携带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代理机构办理成交手续。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0 |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1日15:00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522MB****9410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机关 |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无 |
| 转让方联系人 |
戴晋 |
| 联系电话 |
183****9059 |
五、代理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 |
| 联系人 |
叶正文 |
| 联系电话 |
130****5797 |
| 地址 |
**省**市**县环峰镇欧尚国际小区5号楼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