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街道 |
| 标的名称 | ******公司**市**区西槎路同景东街44-50号首层自编1号物业出租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5,037.00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首年每月租金人民币 5037元,并从第2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239.85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6年 | ||
| 免租期限 | 1个月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2次。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1.此次公开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承****交易所规则自行注册平台账号参与竞价。意向承租方自行勘察物业现场。 2.意向承租方需在挂牌公告期内(截止日17:00前)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纸质文件递交地址:**市**区花地大道南657号岭南V谷C1栋24楼。标书代写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我单位提供”。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加盖本人的指模并签名,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本人提供”。 3.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承租方才能参与网络竞价。 4.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订合同。 5.承租方须于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出租标的权属人为 ****公司,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得产权人的授权。 2.出租标的规划用途为 商业 性质。中标方经营所需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街道备案、工商、税务、消防等由中标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出租标的可能存在无法办理街道备案及工商注册的情况。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已充分了解并愿自行承担风险。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导致承租方不能正常经营时,出租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有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但承租方所缴纳的租金、履约押金不予退还;若承租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后提出解除合同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处理。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前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谨慎摘牌和报价。 3.中标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履约押金,押金按租赁期内租金最高额的3个月收取。 4.出租方按现状交付物业,承租户需自行清理物业现有垃圾。合同签订、租金缴交以交易面积为准。 5.自竞价成交确认之日起,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及支付费用。因中标方原因未在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或拒绝支付费用的,视为中标方违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中标人在本企业足额缴纳履约押金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无息退回;如投标人未中标,15个工作日内保证金足额无息返还。 7.租赁期间,出租标的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建设需搬迁、企业改制、政府征收、企业交储、场地开发、用途规划调整、环境治理或国资监管要求等潜在或事实时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并自行承担损失;承租方同意配合并无条件解除合同和腾退物业。 8. 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出租方无需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装修装饰的补偿,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9.本次招租价格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用,物业管理费及水****公司向承租户收取。 |
||||
|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线上收取交易保证金10000.00元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前截止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交易所****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是 | ||||
| 报名登记方式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世界500强企业、国有控股上市企业、有实力民营企业等优先考虑。 2.****政府、**工控等规定限租情形外,对以下情形作限租: (1)可能引起社会治安问题的经营项目。 (2)影响居民日常生活或其他易引起投诉的经营业态。 (3)较大影响周边居民、租户的经营项目。 (4****政府或**工控要求限租的经营项目。 (5)可能引起安全消防重大事故的经营项目。 (6)与**工控或属下单位在往来业务中,存在恶意欠费、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 (7)其他因物业状况和限租因素需要加以限租的情况。 |
||||
|
|||||
| 意向方承诺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李生 | ||
| 联系方式 | 020-****6790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