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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烈锋 联系电话:138*****965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537000 公司地址:**市**区二环北路1222号宏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3区4幢2层 01-8 号、3层01-8号
我公司于2026年01月12****公司递交关于2026年度**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供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公司的质疑答复如下:
经仔细核查,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市**区福保****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贵公司质疑事项属实。为保证本项目的公平、公正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做废标处理,并向本级财政部门申请重新组织招标。
****公司对本项目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此复。
**建通****公司
地址:**市玉东大道7号领东国际
1栋7层711-713号
邮政编码:537000
联系电话:0775-****162
2026年01月13日